深藍法考(點擊上方藍字關注)

法考、法律;有料,有趣

備考路上,與你同行

關注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魏某在街頭看到了收銀行卡的小廣告,于是去銀行辦了一張借記卡以150元的價格賣給了對方,但悄悄開通了手機銀行。

幾天后,魏某登錄手機銀行,發現卡里居然有95.5萬!原來卡被電信詐騙團伙買走用于犯罪轉走自己銀行卡里的95.5萬,為何被判盜竊罪,有人被騙后向該卡匯入96萬,騙子們剛取走5000元,就被魏某“偷窺”到了。

魏某起了貪念,和兩名朋友一起商議后將原卡掛失補辦新卡,再將錢轉出,最終東窗事發,三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作為司考寶寶,除了關注新聞熱點,還要能從熱點中看到理論知識。這起案件,就涉及到刑法分則中關于盜竊罪的知識點。

1關于盜竊罪

盜竊罪的行為,是指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單位)占有;盜竊行為的認定要求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關系。

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占有的財物,對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財物不可能成立盜竊罪,必須是“他人占有”的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