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罪名可以判處死刑: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破壞交通工具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zhì)罪。

三、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民主權(quán)利罪。

五、搶劫罪。

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七、危害國防利益罪。

八、貪污賄賂罪。

九、軍人違反職責罪。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