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死刑罪名有哪些(死刑罪名有哪些種類)
下列罪名可以判處死刑:
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破壞交通工具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zhì)罪。
三、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
四、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民主權(quán)利罪。
五、搶劫罪。
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七、危害國防利益罪。
八、貪污賄賂罪。
九、軍人違反職責罪。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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