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普通家庭來說,家庭生活成本有很多,水電氣費就是其中之一。如果家庭人口較多,且這些費用占家庭支出的比例不低,如何判斷是否構成盜竊罪?下面,五六懂法網編輯將為讀者解答相關知識。是否構成盜竊罪如何判定

盜竊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盜竊是指行為人違背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給自己或者第三人(包括單位)。我們需要注意幾個問題:

1.雖然偷竊通常是秘密的,其本意是秘密偷竊,但偷竊不能僅限于秘密偷竊,否則會造成處罰不公。我國《刑法》第264條是“盜竊公私財物”,但沒有說是“秘密”。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盜竊”解釋為“秘密盜竊”,所以我國《刑法》通論認為,盜竊需要秘密盜竊是否構成盜竊罪如何判定,即行為人認為被害人不知情而取得,為秘密盜竊。但是,

首先,行為人的“自信”是主觀內容,不是客觀要求。

其次,完全有可能是行為人非常大膽,在案發現場“光明正大”地拿東西,但如果沒有人出來制止,按照一般理論很難定罪。

第三,僅僅因為行為人秘密地或公開地決定了犯罪的性質,就很難定罪。

最后,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明目張膽”的盜竊行為。所以,偷竊不需要“偷偷摸摸”地進行。

2.盜竊是排除他人對財產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關系的過程。如果單純排除他人對財產的支配,就不算盜竊。偷竊的手段和方法沒有限制。即使使用了欺騙手段,如果沒有達到被害人基于錯誤的認知而處分財產的程度,也是盜竊。

3.盜竊是以和平手段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給第三人的過程。如果手段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為盜竊罪。

4.成立盜竊罪,需要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需要根據各地的經濟不同來確定。根據司法解釋:“一年內在公共場所入室盜竊或者扒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定罪處罰”。但這也太絕對了,認定“多次盜竊”需要考慮各種因素。

以上知識是編輯對“如何判斷是否構成盜竊罪”問題的回答。切換到電比一般用于竊電。竊電達到一定數額,達到盜竊罪立案標準的,可以按盜竊罪處罰。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五六懂法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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