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學是臨床精神病學的一個分支,涉及與刑事、民事和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有關的精神疾病問題民事行為能力鑒定流程,其主要任務是對涉及法律問題又患有或被懷疑患有精神疾病的當事人進行司法精神病學鑒定,為司法部門和法庭提供專家證詞和審理案件的醫學依據。

以下是我中心的常規精神鑒定流程,僅供參考:

我們收到的鑒定委托通常分為兩類:民事類行為能力鑒定,精神損失類鑒定。

民事類行為能力鑒定流程:

1.委托民事類行為能力鑒定委托需準備:

(1)既往至今所有門診及住院病歷(出院記錄、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及頭顱CT/MR報告單等);

(2)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3)直系親屬知情同意書(模版: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寫“知情并通知暨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XXX目前的精神狀態及民事行為能力進行鑒定”。)

2.準備好材料審核后方可確定是否能受理

3.確定受理后可預約鑒定。

4.鑒定并補充材料齊全后30個工作日出報告。

精神損失類鑒定流程

1.委托精神損失類鑒定需準備:

(1)受傷至今所有門診及住院病歷(出院記錄、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及頭顱CT/MR報告單等);

(2)道路交通認定書;

(3)近期復查頭顱MR報告單。

2.準備好材料審核后方可確定是否能受理。

3.確定受理后可預約鑒定。

4.鑒定并補充材料齊全后30個工作日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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