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銷售假藥罪20萬應該怎樣量刑?

售賣假藥罪20萬量刑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第141條,售賣假藥罪是指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1、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首先,行為人生產、銷售的必須是假藥。

《刑法》141條明確規定,"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2、行為有人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也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種物品充當合格或特定藥品的行為,都是生產假藥的違法行為。

3、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自然人中有使用自制的藥品于臨床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犯本罪的,如現在的很多醫院都設有制劑室,用以生產供本單位使用的藥品,有的醫療單位由于經濟效益的驅使,違規生產劣質藥品或超范圍生產藥品用于臨床等。還有個別的醫療單位明知是假藥而違規銷售,都可構成該罪。

4、該罪的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會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會發生侵害人體健康的危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綜合上面所說的,生產銷售假藥是會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進行判定,一般情況不是按造成的數額來進行量刑,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案件的情形況來進行辦理,一般輕者是會給予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對于嚴重是會按無期徒刑來進行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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