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故意致人重傷判幾年

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致他人重傷的,會構成故意傷害罪,對其一般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為人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追訴期限是多久

如果是故意傷害造成輕傷的,追訴期限為五年;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追訴期限為十年;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追訴期限為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需要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三、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的區別

尋釁滋事,是指無事生非尋求刺激或者故意找茬達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故意傷害一般是在一定因由驅動下斗毆打架造成他人人身傷害。

1、動機不同:

尋釁滋事基于打人取樂發泄或者顯示威風、無端尋釁之動機;故意傷害往往產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為對象不同:

尋釁滋事的行為對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傷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關系人。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認定尋釁滋事罪,致人重傷死亡的是故意傷害了。

3、量刑方面不同: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故意傷害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

(二)、客觀要件。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

(三)、主觀要件。

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四)、主體要件。

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其中,已滿14周歲末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只要確定有具體的案件就可以更好的分析故意致人重傷判幾年,重傷是屬于故意傷害罪的從重處罰,一般會處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罰就會不同,其目的就是為了讓違法者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更嚴重的代價。看完本篇文章內容,如果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問題,會有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