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總聽到一些朋友問:家里人判了多久多久,能減刑嗎?能減多長時間?還要多久才可以出來?今天來和大家聊聊監獄想減刑,有哪些相關因素。

法律條例就不多講了,畢竟比我懂法的大有人在,直接大白話通俗的聊。

首先,在監獄,想要減刑假釋,最主要的一個因素就是達到呈報減刑假釋的條件。就是我們所說的掙夠幾個表揚,然后中隊會通過篩選,達到條件的,呈報給監區,監區審核以后再逐層轉遞到監獄。監獄再召開監獄長辦公會議,審核減刑假釋人員的信息是否有誤差,最后檔案才會到監獄所在地中級法院。這是一個減刑假釋要經過的流程。根據地區以及人數不同,程序走的時間也不同,一般都是三個月左右。

監獄一年可以呈報三到四次減刑假釋。而減刑假釋需要滿足如下條件。基礎條件是認罪悔罪。五年以下服刑人員,需要掙夠兩個表揚,且財產刑判項(包括罰金,民事賠償,退賠,臟款追繳,沒收財產等)全部履行。初始考驗期為一年,也就是五年以下服刑人員,在監獄服刑一年,且掙夠兩個表揚,財產刑全部履行,就有資格呈報減刑,一個表揚可以呈報兩個月。如果財產刑未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初始考驗期會延長至兩年,也就是服刑兩年才可以呈報,且會被扣兩到三個月的刑期,比如說,你報了6個月,扣了兩個月,實際減下來可能只有四個月。

五到十年服刑人員,初始考驗期為一年半,也是一個表揚呈報兩個月,兩個表揚起步。減刑裁定下達之日起開始計算,一年時間為間隔期,之后可以參與第二次減刑呈報。財產刑未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初始考驗期兩年,間隔期不變。

十年以上服刑人員,初始考驗期兩年,四個表揚起步,而且四個表揚只能呈報6個月,減刑裁定下達之日計算,第二次減刑間隔期為一年半。財產刑未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初始考驗期兩年,間隔期不變。

無期徒刑,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基本上在看守所居住的刑期屬于白送的,不管多久,都不計算在服刑刑期內。從監獄服刑開始算,兩到三年時間,如果表現還可以,才有減為有期徒刑的希望。之后的減刑條件,參考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條件。

關于減刑幅度的問題,以前只要條件足夠,一次減刑一年多,兩年也是有的。但是最近幾年,司法系統改革以后,增添了短刑期也可以減刑的規定,也限制了長刑期的減刑幅度,一次減刑最高不超過9個月。基本上只要達到條件,人人都可以減刑,但是減刑幅度會大幅下降。其次,和減刑密切相關的,還有財產刑的履行情況,這是減刑假釋的一個重要參照指標。現在減刑,有沒有關系,花不花錢,真的沒那么重要,關鍵還得服刑人員自己去爭取,不違規,踏實改造,多掙表揚,才是最真實有效的。

說完了減刑流程,再聊聊與表揚息息相關的計分考核制度。在監獄服刑,計分考核很重要。不僅關系到你的減刑,而且在監獄的分級處遇也是和計分考核掛鉤的。簡單來說,計分考核分為監管改造,文化教育改造和勞動改造三個方面,其中文化教育改造和監管改造基礎分為35分,勞動改造30分,總的基礎分為100分,另外還有加分項目,勞動改造完成任務或者超額完成任務的,獎勵1-15分不等。監管改造有5分的獎分。另外寫文章寫得好的,如果被監獄內部報紙刊登,也有獎分,參加集體活動,運動會,書畫展等等,也會有獎分。其實正常的話,一個人一個月能開110-120分不等,也有勞動力差的,會少一些。一個表揚600分可以兌換。也就是一個考核周期內,大概五到六個月會掙到一個表揚。獎勵分多的,也有四個月就掙到的。有獎分自然也有罰分。違反監規獄記的,完不成勞動任務的,都會有罰分。而且罰分對于以后呈報減刑會有一定影響。另外,考核分開的高,會提升分級處遇,打電話次數,會見次數,消費額度都會有增加。

在監獄,想要減刑,撇開別的暫且不提,自己踏實改造,多掙考核分,多掙表揚,才是最真的。所以,踏實改造,努力減刑,爭取早日回歸社會,早點陪伴家中的父母親人。

終上所述,個人經歷,各地政策不同,會有部分差異。以交流為主,切莫較真抬杠,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