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交通事故處理方法

(一) 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

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應該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及時對傷者進行救治。傷者傷情嚴重的,建議盡量不要挪動傷者,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二) 記錄現場情況

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者錄像,記錄現場情況,因為搶救傷者而變動了現場的話,也要標明位置。拍照或錄像的時候,一定多角度拍攝,包括車牌號碼、路面情況、車輛毀損情況等,這些材料可以作為事故責任劃分、保險理賠或雙方協商賠償的重要證據。

(三) 向保險公司報案

要盡快撥打保險公司的報案電話進行報案,并向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簡要陳述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和損失情況等。

(四) 等待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1.交警接警到達事故現場后,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對雙方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制作詢問筆錄,開展其他與事故相關的調查活動,之后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并制作責任認定書。

2.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會在10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會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

3.交警部門沒有按時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可以向交警部門了解原因。沒有理由不按時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可以向它的上級部門反映或者公安督察部門進行反映,督促辦案人員盡快出具事故認定書。

四、關于賠償的注意事項

(一) 住院治療階段

傷者住院治療期間,傷者或者傷者家屬需要注意:

1.治療過程中一定要向醫(yī)生全面陳述病情,身體有不適的情況也要及時向醫(yī)生反映;

2.做檢查的時候,盡量做全面,以免出現遺漏傷情的情況,影響之后的索賠;

3.積極配合醫(yī)生的治療,不要貽誤治療的時機;

4.積極與肇事者溝通,說明治療的必要性與醫(yī)療費的交納情況,督促肇事者交納醫(yī)療費;

5.治療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傷期間,若自身疾病也必須一起治療的,一定要提醒醫(yī)生在病歷中注明一并治療的關聯性和必要性;

6.治療期間,需要轉院治療、外購藥物或者輔助器具、加強營養(yǎng)以及進行護理的,都需要醫(yī)生在病歷或者病案中記錄清楚;

7.治療期間的所有花費,都要保留好處方、發(fā)票或收據。

(二) 出院注意事項

1.出院時間

(1) 傷好之后再出院。傷好之后出院,可以避免傷情反復,或者出現更多的并發(fā)癥或后遺癥。

(2) 傷好之后也不要賴在醫(yī)院。賴在醫(yī)院并不能爭取更多的賠償款也不利于解決賠償問題,傷好之后,傷情嚴重的應該及時安排傷殘鑒定。

2.傷者在出院時需要復印并保存好下列資料

(1) 病歷本;

(2) 入院記錄;

(3) 相關診斷證明;

(4) 手術記錄;

(5) 檢查報告單,包括X光檢查報告單,CT檢查報告單、MR檢查報告單等;

(6) 醫(yī)囑記錄單(記載傷者住院期間的接受治療的詳細過程,如:用藥情況、護理情況以及醫(yī)療器材使用明細等)。

3.出院時,讓醫(yī)生在醫(yī)囑上對下列情況做出書面記錄

(1) 住院期間的護理人數(影響住院期間護理費的賠償);

(2) 出院后是否還需要護理(影響出院后的護理費的賠償);

(3) 出院后的休息時間(影響誤工費的賠償);

(4) 后續(xù)醫(yī)療費,如:取出內固定物(影響后續(xù)治療費的賠償);

(5) 出院后需加強營養(yǎng)(影響營養(yǎng)費的賠償);

(6) 輔助器具的使用(影響輔助器具費的賠償)。

(三) 傷殘鑒定階段

1.如何把握鑒定時機

關于鑒定時間:骨折類傷者,從受傷之日起滿三個月,就可以去做鑒定了;神經類傷者,可以從受傷之日起滿六個月去做鑒定。

不要相信這些錯誤的鑒定言論:

(1) “出院滿三個月才能做傷殘鑒定”;

(2) “做完二次手術才能做傷殘鑒定”。

出院滿三個月才做鑒定,或者是等做完二次手術取完鋼板后再去做傷殘鑒定,很有可能會評不上傷殘或者評殘級別降低。

2.如何選擇鑒定機構

選擇鑒定機構的原則是客觀公正,總的來說具有國家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的水平相差并不大。但是,當傷情屬于“可評可不評,可高評可低評”的情況時,各鑒定機構的做法卻不完全一致,有的鑒定機構就高不就低,有的卻就低不就高,所以在選擇鑒定機構時一定要慎重。在選擇鑒定機構時,應考慮下面幾個方面:

(1) 選擇資質合法、信譽良好的鑒定機構

選擇資質合法,信譽良好的鑒定機構,受傷人員才最有可能得到公正的對待。

3.鑒定時需要準備的材料

傷者在進行傷殘鑒定時,需要帶齊以下資料:

(1) 入院記錄;

(2) 出院記錄;

(3) 出院小結;

(4) 病歷本;

(5) 疾病診斷證明書;

(6) X線報告單、CT報告單等;

(7) X光片及CT片;

(8) 交通事故認定書;

(9) 傷者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的帶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