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體健康。
2、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持有毒品數量較大的毒品。
所謂持有毒品,是指行為人持有毒品時,沒有合法的根據;
或者說,行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規的規定或允許。
如果行為人合法持有毒品,則不構成犯罪。
即依法生產、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時,是正當行為,不構成犯罪。
如醫生因病人病情的需要,為使用毒品而持有毒品的,經過有權機關批準從事毒品管理職業的,經過有權機關批準制造毒品后持有毒品或依法運輸毒品的,都是合法行為,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即行為人明知是國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
二、販賣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的區別是什么
1、刑事責任年齡不同販賣毒品:
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年齡必須年滿16周歲。
非法持有毒品:
販賣毒品罪為14周歲。
2、客觀要件不同販賣毒品:
有償出售毒品或者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法收購毒品。
非法持有毒品:
非法持有毒品數量較大的毒品,沒有基于法律、法令、法規的允許,不以營利性為目的。
3、處罰量刑不同販賣毒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非法持有毒品: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是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重要情節,但由于案件本身存在許多復雜情況,因此必須綜合考慮其他情節,包括行為人持有毒品的原因、動機、目的、來源、次數及犯罪后的態度等都反映其社會危害的大小,對定罪量刑起著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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