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全覆蓋規定全文(刑事辯護全覆蓋規定最新)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正在加快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爭取2023年實現全國縣級行政區域試點工作全覆蓋,2023年底前基本實現審判階段律師刑事辯護的全覆蓋,擴大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刑事辯護全覆蓋試點。
據介紹,自2023年司法部聯合最高人民法院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以來,全國已有26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這項試點工作,北京等25個省(區、市)實現縣級行政區域試點工作全覆蓋,刑事案件律師辯護率得到了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法將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納入可以通知辯護的范圍,為進一步推進刑辯全覆蓋提供了法律依據。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法律明確規定了辦案機關、監管場所轉交申請、通知辯護的時限,法律援助機構要建立全程留痕工作制度,定期向辦案機關通報,督促辦案機關履行法定告知義務。要積極協調、創造條件,探索建立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實現公檢法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辦案信息互聯互通,確保高效辦理案件。
該負責人表示,要統籌律師資源。第一,鼓勵支持律師事務所到中西部地區設立分所,選派優秀律師到分所執業。同時,注意吸收該地區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的人員到分所執業,為培養當地律師人才創造條件。第二,深入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選派法律援助志愿律師主要到沒有律師和律師資源嚴重不足的地區服務。持續開展“援藏律師服務團”項目,選派優秀律師到西藏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務。第三,建立完善律師資源動態調配機制,律師資源不平衡問題突出的地方,如四川、陜西、青海、西藏等,以省級為主統籌調配律師資源,其他地方原則上以地市為主統籌調配律師資源,采取對口支援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能力。
該負責人指出,法律援助法進一步完善了值班律師制度。司法部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彌補值班律師不足。落實《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采取設置聯合工作站、跨區域調配律師、實行電話網絡預約值班與現場值班相結合等措施;配合檢察機關推廣電子簽名、遠程會見和見證等技術;落實《司法部關于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意見》,引導律師每年參與不少于50小時的公益法律服務或者至少辦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努力擴大服務供給。二是落實值班律師閱卷會見權。加強與辦案機關協調協作,推動落實值班律師會見、閱卷等權利,督促值班律師及時提出法律意見,避免值班律師只是單純在場見證,確保法律幫助的針對性、有效性,充分發揮值班律師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強化值班律師工作保障。健全完善值班律師準入退出、質量考核評估、首次上崗培訓等配套制度,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力度,引導值班律師履行法定義務,促進其提高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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