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一份完整的自書遺囑模板)
現(xiàn)在,自然人生前通過立遺囑的方式,指定遺產(chǎn)繼承人,已經(jīng)不是稀奇事。而自然人立遺囑的方式,最為常見的就是自己寫,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自書遺囑。那么,自然人通過自書遺囑來立遺囑時,需要有見證人在場見證嗎?
我們先來看一下民法典對于這個問題是如何規(guī)定的。
《民法典》第1134條規(guī)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從民法典的上述規(guī)定來看,遺囑人通過自書遺囑來立遺囑時只需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內(nèi)容,然后在遺囑上簽上遺囑人的姓名,并注明立遺囑的具體年、月、日,那么這樣的遺囑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可見,自書遺囑并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在場見證并不是自書遺囑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必備條件。
但是,代書遺囑就不同了。
《民法典》第1135條規(guī)定:“代書遺囑應(yīng)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據(jù)此可知,在代書遺囑的情形下,見證人在場見證就是遺囑生效的必備條件。而且,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然后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在遺囑上簽名,注明年、月、日。只有滿足上述全部條件,代書遺囑才是有效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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