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刑事案件可以自己辯護嗎?

可以自行辯護,也可以委托律師、監護人、親友等做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二、涉嫌刑事犯罪不能委托哪些人做辯護人?

(一)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處于緩刑、假釋考驗期間的人;

(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五)人民陪審員;

(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八)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三、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有哪些權利?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

2、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3、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

4、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5、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6、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9、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自行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10、律師擔任辯護人的,其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

四、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有哪些義務?

1、執行辯護職務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屬守律師的工作紀委和職業道德規范;

2、必須認真履行辯護職責,依法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實,毀滅證據或制造假證,不得與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應得的懲罰;

4、對在擔任辯護人期間接觸到的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5、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要嚴格遵守監所的有關規則;

6、要按時出庭,遵守法庭守則,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

7、在庭審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員,維護公安、司法機關的尊嚴。

綜上所述,涉嫌刑事案件可以自己辯護嗎這個問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因為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做辯護人的,可以委托家屬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咨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律圖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