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防衛過當是正當防衛超過限度導致的。那么,法定哪些情形屬于防衛過當?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判幾年?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是什么?下面跟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法定哪些情形屬于防衛過當?

關于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于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判幾年?

根據法律規定,對于正在事實的搶劫、強奸、故意傷害等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暴力犯罪行為,是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如你所說,對方三人持兇器入室行兇,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打死了行兇者也不屬于防衛過當。 除非是對方的暴力侵害已經被成功制止,你的朋友出于“防患于未然”的想法進一步傷害對方才可能導致“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罪名,一般都會以 “故意傷害罪”定性,但是在量刑的時候會從輕。

防衛過當致對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殺人罪。按照刑法規定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國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對于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司法實踐中,確定何種情況下減輕、減輕多少,何種情況下免除處罰,一般應當綜合考慮防衛的具體目的、過當的程度、罪過形式以及防衛行為所保護權益的性質等個方面的因素。同時服刑期間制止了他人犯罪屬于有重大立功表現,對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兩年有期徒刑。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是什么?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在時間條件、主觀條件、對象條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條件上卻截然不同。正當防衛必須是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防衛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