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傷害罪的定義是什么(間接傷害罪的定義)
殺人罪其實分為直接殺人和間接殺人。有些時候,當事人沒有直接殺人,而是放任事態的惡化導致受害者失去生命,這就是所謂的間接故意殺人罪。那么間接故意殺人罪怎么判刑?
網友咨詢:
我有一個朋友,他構成了間接故意殺人罪。好像就是他想要殺他的情敵,但是他從中作梗。挑唆別人把他的情敵給殺死了,最后他也被發現了。我就想了解一下我們國家對于間接故意殺人罪的認定的標準,還有具體的量刑的標準是怎樣規定的呢?
河北周行律師事務所宋凱律師解答:
你好,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罪的最低量刑幅度是三年,如果情節較為嚴重的,會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情節較為惡劣,或者是有比較對社會危害性影響較大的,會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如果是教唆別人故意殺人的,那么相對來說處罰也是比較嚴重的。
宋凱律師解析:
間接故意的概念與認定
間接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所謂放任,是指行為人對于危害結果的發生,雖然沒有希望、積極地追求,但也沒有阻止、反對,而是放任自流,聽之任之,任憑、同意它的發生。間接故意包括三種情況:
1、為了追求一個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個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
2、為了追求一個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個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
3、在突發性案件中不計后果,動輒捅刀子的情形。
直接故意殺人與間接故意殺人的區別
直接故意殺人與間接故意殺人都是行為人明知自己行為會發生致人死亡的結果,并且不反對這種結果的發生。
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對結果發生的認識程度上和接受態度上不同:直接故意殺人對結果的預見既包括必然發生也包括可能發生;而間接故意殺人則只能是預見到結果的可能發生。同時,直接故意殺人積極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結果;
而間接故意殺人則對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抱有無所謂的放任態度,不積極追求,但也不加防止,而聽之任之。另外,從犯罪形態來看,直接故意殺人存在著未遂,而間接故意殺人卻不存在未遂。
應當注意,對于教唆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和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應當以直接故意殺人論處。由于行為人不屬于法定的犯罪主體、不負刑事責任,他們只是教唆者的殺人工具,因而教唆者構成故意殺人罪,應對殺人后果負完全刑事責任。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