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從刑法的兩個基本概念——犯罪和刑罰著手,借鑒經濟學在法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對刑法學中最重要的兩個定義進行經濟學的解讀,目的是從新的角度出發,更全面地認識刑法的理論及適用。本文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筆者對傳統刑法學研究中關于犯罪和刑罰基本觀點的歸納和總結,通過這樣的一種解讀,還原一個為讀者所熟悉的研究對象,并以此作為經濟學解釋的對象;第二部分,筆者從“稀缺”以及“自由選擇”這兩個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前提出發,探討這兩個現象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的普遍性,筆者同時認為社會現象就是廣義上的經濟學現象,經濟學的規律也可以推廣到社會科學的其他領域,從而為經濟學規律在法學領域中的適用尋找一種合理性;第三部分,筆者介紹了經濟學中獨特的研究工具——“數理模型”,并且分析了傳統刑法研究思辯式思維與經濟學“數理模型”研究在方法論上的區別,并以毒品犯罪為例,比較傳統刑法學思維影響下和經濟學思維指導下刑事政策的區別,以此展現經濟學在方法論上的特點和優點;第四部分,筆者將犯罪概念完全納入經濟學的視野中刑法基本概念的經濟學解讀,闡述了這個概念在經濟學視野中的定位和規律。其中運用了經濟學中較為常用的一些數理模型圖表,希望能使相關內容的表述更為簡潔明了。在對犯罪概念的論述中,筆者首先解釋了犯罪和侵權行為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都屬于帶有負面影響的外部性行為,其次闡明,犯罪和普通侵權行為的區別,在于某些行為的特殊性而不能適用侵權行為簡單的賠償原則,必須施以更為嚴厲的強制,這些行為與普通的侵權行為相區別而被稱為犯罪;第五部分,筆者分析了刑罰概念的經濟學解析,首先從經濟學中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的區別,論述了為什么被稱為刑罰的嚴厲的處罰措施是由國家實施而不是由私人實施的,其次,筆者進一步論述了經濟學視野中對刑罰傳統觀念的一些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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