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潔)2月9日,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洪濤股份”)公告顯示收到深交所關注函。因公司2023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達標,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第三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未成就,公司擬回購注銷第三個解除限售期23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條件的744000股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前述事項,未對前述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購注銷。深交所要求洪濤股份說明長期未完成回購注銷的原因等的情況。

公告顯示,深交所要求洪濤股份從五個方面給出說明,其中,要求洪濤股份說明長期未完成回購注銷的原因,存在的主要障礙,是否違反《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同時,要求洪濤股份全面梳理股權激勵實施情況,并說明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辦理回購注銷的股票數量,具體原因,尚需支付回購款的金額,擬采取或已采取的解決措施及后續注銷計劃。

公告同時提到,三季報顯示,公司報告期末貨幣資金余額2.3億元,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貨幣資金情況、負債及營運資金需求、尚未支付股權回購款的金額等說明未支付股權回購款的合理性,公司賬面貨幣資金是否真實可用,是否存在被第三方資金占用的情形;并結合前述回復說明公司是否存在重大流動性風險等。

此外,深交所要求公司針對前述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具體情況,是否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同時,要求其說明公司已履行完畢股份注銷的審議程序但未辦理實際注銷手續的股份是否具有表決權,相關股東是否參與公司股東大會表決,該投票是否應計入有效票,是否會影響股東大會決議的合法有效等。

編輯 王琳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