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人不出庭申請書范本

上海市 區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申請人 與 離婚糾紛一案,申請人與 的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本案爭議焦點。為證實申請人與 的夫妻感情狀況,申請人向法院提供目前在外地的自然人 的證人證言作為呈堂證供。因證人身處外地,不能到滬接受法庭質證,因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六條之規定,申請證人提供書面證言(經過公證、認證),請予準許。

此致

上海市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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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如何認定

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根據法庭辯護和法庭質證階段來進行一個準確度的認定,通常情況下,如果證人出庭作證的話,那么他的被采取的程度就會高一點,沒有出庭作證的話,也是需要對于他的一個證據效力進行一個審查的。

在中國,訴訟中證人的范圍十分廣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第61條也有類似規定。中國法律規定作證是公民的光榮義務,法律沒有拒絕作證的規定。證人作證時,應告知他要如實提供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同時,法律規定對證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護。庭審中詢問證人,由審判長主持。

《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證人可能作虛偽陳述,也可能由于感受、記憶、表達等方面的原因而使證言失實,因此對證人證言應認真進行審查。

三、哪些人可以不用當庭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二) 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 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證人不出庭申請書范本的相關內容。所以要是條件允許的話,證人還是親自出庭作證會比較好,當然這個也不具有強制性,這些事情事先一定要跟證人溝通好,免得證人臨時變卦,那就不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