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蘇州的方式有很多

常見的比如積分落戶、人才落戶

但如果遇到積分不夠

學歷、年齡不達標的情況

就不能落戶

不過,找個蘇州人結婚

也能解決落戶問題

今天就來給大家講講

親屬之間怎么投靠落戶吧

這些情況可以投靠落戶

投靠配偶

1、配偶為現役軍人,軍人的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及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

2、配偶為本市家庭戶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

 

1、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子女;

2、成年子女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成年子女(含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超過60周歲的男性或者超過50周歲的女性以及已退休人員;

3、成年子女為本市戶籍的80周歲以上的人員,不受被投靠人是否為家庭戶口限制;

4、子女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配偶為本市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5、子女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且軍人的子女為本市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6、父母均為現役軍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并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祖父母、外祖父母與
孫子女、外孫子女相互投靠

1、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人員;

2、子女死亡且沒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為本市家庭戶口且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

 

如果你符合上述情況的一種

可以申請戶口遷入

并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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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遷移申請指南

受理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戶口和合法穩定住所,經被投靠人和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1、父母與子女(包括女婿和兒媳)之間相互投靠的;

2、投靠配偶的(被投靠人無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的,被投靠人戶口所在的合法穩定住所應為其直系親屬所有);

3、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相互投靠的;

4、設區的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落戶登記地說明

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戶口登記地的合法穩定住所落戶,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穩定住所落戶,不受被投靠人戶口登記地限制。

申請材料

1、本人戶口簿、身份證

2、被投靠人戶口簿、身份證

3、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4、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5、結婚證

6、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宅基地證或者公有住房租賃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申請人在本市擁有屬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以及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不包括非居住房及共有產權房(共有產權型保障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產權房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