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許多東西都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一種對自己權益保障的法律手段,辦什么事沒有法律允許的合同就是會不安心,有了合同,我們就會清楚的明白自己應該享受什么權益和負什么責任,那么合同生效的四個條件有哪些,是什么?

網友咨詢:

合同生效的四個條件有哪些,是什么?

云南海泰廌合律師事務所周劍宏律師解答:

首先我們看一下實質要件:

(1)行為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那么形式要件的話:合同生效是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沒有法律、行政法規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

二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準、登記時生效。

三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以約定為準。

那么這個是在《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云南海泰廌合律師事務所周劍宏律師解析:

已經依法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一定的法律約束力,亦即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意味著雙方當事人享有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中約定的應當履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一旦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尋求法律保護;合同生效后,對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三人(包括單位、個人)均不得對合同當事人進行非法干涉,合同當事人對妨礙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請求法院排除妨害;

合同生效后,合同條款成為處理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合同生效是當事人雙方訂立合同實現預期目標必然要追求的結果。

周劍宏律師,云南海泰廌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致力于處理金融、土地、建筑、商事等方面的事前風險防范及經濟糾紛案件的業務,熟悉國內房產、金融、企業管理、投融資、合同、商事等各類法律法規,有較強的理論和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