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包裝物押金

提問內容:

包裝物押金在計算增值稅的時候需要合并,計算消費稅的時候是否也要合并呢??還有就是押金到時候是需要退換給客戶的,收入時合并到了銷售額納稅了,那么退還的時候如何處理呢?

回復:

包裝物押金在計算消費稅時,也是需要計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退還時不作稅務處理。

具體可以參考以下表格的總結:包裝物押金的稅務處理總結

押金種類

收取時

逾期時

酒類產品以外的應稅消費品包裝物押金

增值稅×
消費稅×

增值稅√
消費稅√
【提示】需換算

酒類產品包裝物押金(除啤酒、黃酒外)

增值稅√
消費稅√
【提示】需換算

增值稅×
消費稅×

啤酒、黃酒包裝物押金

增值稅×
消費稅×

增值稅√
消費稅×
【提示】從量征收

【例-單項選擇題】2023年9月,甲酒廠銷售自產紅酒,取得含增值稅價款45.2萬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2.26萬元、手續費1.13萬元。已知紅酒增值稅稅率為13%,消費稅稅率為10%。甲酒廠該筆業務應繳納消費稅稅額的下列計算列式中,正確的是()。

A.(45.2+1.13)÷(1+13%)×10%=4.1(萬元)

B.45.2÷(1+13%)×10%=4(萬元)

C.(45.2+2.26+1.13)÷(1+13%)×10%=4.3(萬元)

D.(45.2+2.26)÷(1+13%)×10%=4.2(萬元)

【答案】C

【解析】(1)對酒類生產企業銷售酒類產品(啤酒、黃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也不管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征收消費稅,選項AB排除;(2)1.13萬元的手續費應作為價外費用,選項D排除;(3)價外費用與并入銷售額的包裝物押金均為含增值稅收入,選項C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