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下班路上摔傷算工傷嗎(員工上下班途中摔傷公司承擔多少)
上下班途中受傷算是工傷嗎?
專家為您解析構成工傷的三要素及醫療費用等相關事宜
日前,有讀者撥打蘭州晨報熱線96555詢問,上下班途中受傷了算工傷嗎?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甘肅省司法廳調解專家、上海政法學院兼職教授、蘭州大學碩導解放,請專家為我們答疑解惑。
對此,解放老師表示,這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認定上下班途中受傷屬于工傷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要素:
一是在合理時間、合理路線中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傷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所造成;三是事故必須是“非本人主要責任”。
認定為工傷后其工資如何發放?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如果傷者沒有參加工傷保險是否就失去了保障?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受傷仍可享受工傷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但是需要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因工受傷后,由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發生工傷后的相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參保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就診?
參保職工因工作遭傷害或患職業病需要進行治療的,應當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診;情況緊急的,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就診的費用哪些可以報銷?
可報銷的費用包括治療工傷所需的檢查費、治療費、藥費等符合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及符合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費用,以及工傷康復費用等。應當注意的是,工傷就診時,如果同時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那這部分的治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是不能報銷的。
報銷工傷醫藥費有時限嗎?
有時限。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后,工傷職工或用人單位要按規定及時報銷醫藥費。提交報銷材料的具體時間及要求可咨詢當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其答復執行。
工傷復發后就診的醫療費如何報銷?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而且,不管是首次發生工傷還是工傷復發,其享受的工傷醫療費報銷標準是一樣的,沒有差別。
工傷人員退休后發生的工傷醫療費可報銷嗎?
因治療工傷所產生的醫療費,凡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無論退休與否,均可以報銷。
解放老師還表示,雖說咱們社會主義中國從法律法規政策的層面,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勞動者還是應當強化安全意識,注意自身防護,避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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