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違法辦案應該去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進行投訴,警察叔叔是幫助大家解決困難的,但是也有一些警察不為人民服務,如果警察不作為,當事人可以到上一級的公安機關進行投訴,情況屬實的情況下,該警察會依法受到處分。

一、警察違法辦案應該去哪個部門投訴處理

向省公安廳督察總隊舉報反映時,舉報人、控告人應將舉報、控告的事項盡可能詳細地向接電、接訪人員反映,由接電、接訪人員做好記錄,或寫成書面材料交接訪人員,并留下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聯系電話,以便開展調查、取證。

二、投訴警察最有效的辦法

依據我國人民警察法的規定,人民警察出現違紀、違法、犯罪的行為時,最有效的投訴方法是向人民檢察院和行政監察機關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二條 人民警察執行職務,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和行政監察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 人民警察的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發現其作出的處理或者決定有錯誤的,應當予以撤銷或者變更。

第四十四條 人民警察執行職務,必須自覺地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人民警察機關作出的與公眾利益有直接有關的規定,應當向公眾公布。

三、警察打人維權途徑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從小大家都知道,遇到自己解決不了的事情要找警察叔叔幫忙,可想而知警察叔叔就是大家的守護神,是為每個公民進行服務的。當遇到不為人民服務的警察,公民就有權利,為自己討回公道,可以到人民檢察院直接上訴,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