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和駕駛無證車輛,這本身屬于兩種不同的交通違章行為,需要分別確定各自的處罰再合并執行,所以我們得先分情況討論。

無證駕駛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證駕駛出了事故怎么處罰?

1、行政處罰:按無證駕駛處罰,處200-2000元罰款,可并處拘留。

2、刑事處罰:有駕駛證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才構成交通肇事罪;無證駕駛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重傷一人以上就構成交通肇事罪。相應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樣。

3、賠償責任:無證駕駛并不加重賠償責任,但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牌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性記12分,罰款200元。如果駕駛的是無牌報廢車輛,依法處罰標準是,罰款200-2000元,吊銷駕駛證,強制收繳報廢車輛。

此外,所駕駛的車輛沒有粘貼交強險標志和攜帶保單,就要罰款200元;駕駛交強險過期或者沒有上交強險的車輛,就要罰款交強險費用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