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的喪假是多少天

法律規定的法定喪假是多少天?生死是自然法則,誰也無法控制。按勞動法規定,職工依法享有喪假,職工在遇到其家庭成員死亡時,可享受多少天的法定喪假?頂律網為你解答。

一、國家規定的喪葬天數。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享受年薪、探親假、結婚假和葬禮假,使用者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員工在法定假期、婚禮假期、依法參加的社會活動期間,使用者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法律明確規定職工有權帶薪休喪假。

對于非國有企業職工的婚喪假問題,目前國家尚未做出具體規定。職工休喪假的具體辦法,可參照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和路程假有關問題的通知》。

1.員工本人結婚或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兒童)死亡,經本部門行政領導批準,可適當給予1~3天的結婚假期。

2.職工結婚后雙方不在一起工作的,職工直系親屬死亡時,職工本人需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按距離較遠的原則,另給路程假。

3.結婚休假和旅行休假期間,員工的工資支付,中途的船費等,員工本人自理。

據規定,員工岳父母/公婆死亡后,要辦理喪事,公司予以批準1-3天,但不計入年假可帶薪。

二、勞工法典規定的喪假范圍。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國有企業員工婚假和旅游假問題規定》,國有企業員工直系親屬死亡,企業應根據情況適當給予員工1~3天的喪假。也就是說,勞動法規定的葬禮范圍:直系親屬。

1.直接親屬,也就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輩(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也就是彼此之間具有一脈相承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

2.一方的姐妹和子女不是直系親屬的,應視為姻親。婚內親屬是通過婚姻作為中介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人。在婚姻關系中,姻親可以分為三種:血親的配偶、血親的配偶和血親的配偶。

3.親屬的配偶,即本人直系或旁系血親的配偶;比如兒子的老婆,哥哥的老婆。夫婦血親,是指直系血親和其配偶的旁系血親;例如:父母妻子、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均為本人配偶的配偶,屬于間接姻親關系,例如,妻子有兄弟的妻子,則屬于直系親屬。在以上三種情況下,你所說的配偶的姐妹和他們的孩子就是配偶的血親。

在勞動社保法律法規中供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社保部18號令,這里指的是供養親屬,而不是直系親屬)親屬指的是員工父親、母親、夫妻、子女、兄弟姐妹、孫子等。

合法的喪葬假是多少天?現行新勞動法中有關國家法定喪假的規定,暫時只針對國有企業職工,國家對非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也沒有具體規定。對在法定喪假期間由用人單位代領的職工,如遇可休喪假被拒,或用人單位借此扣減工資,可向頂律律師咨詢,為您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