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證和不動產證是不一樣的,一般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子才會既有土地使用權證又有不動產證。

如果你買的房屋是商品房,開發商有總土地使用證,你們只有房產證,有沒有土地使用證沒有什么影響,雖然你們沒有辦理土地證分戶,實際上在你們的房價中已經包含了土地出讓金。小區的土地面積為你們業主共有。

如果你買的不是商品房(該房沒有合法的手續),開發商是違法開發的,沒有土地使用證,那么你的房屋就很麻煩。

民法典規定,不動產實行登記。你沒有土地使用證就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就不能辦理房屋產權。沒有房產證你的權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護,你今后想賣掉該房屋也很難,沒有房產證就不能證明你是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另外沒有房權證該房不能進行抵押。

你的房屋是違法建筑,政府有可能會拆除。并且不會對你們進行補償。你們的損失只能向開發商追償,如果你們知道這是違法建筑,你們為了圖便宜還買的話。在開發商那里你們也不可能得補償。

沒有土地證的房子最好不要購買,因為購房風險太大,它涉及到的不光是購房資金風險,還有貸款、補償,續期等重要的事項的辦理。

買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據土地使用的用途來確定的,其中居住用地最長70年。房屋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房屋的產權是個人財產,沒有時間限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所以土地使用年限的時間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房屋產權年限的時間,它們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土地使用年限直接決定你所購買的房屋,你的房子能用這塊土地多長時間。房屋產權年限關系到這個房子屬于你多長時間。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土地被收回,房屋本身可能會被拆掉。但房屋產權屬于購房者,且具有永久性。

房子土地使用權到期可以續期,續期的方式有自動續期和申請續期。法律規定,如果是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的費用根據當地的具體規定;如果是非住宅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的,有約定的按約定,無約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