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買斷工齡補償金規定(2023年工齡買斷賠償)
企業總是對一些四、五十歲的大齡職工深惡痛絕,一提到裁員,動不動就拿他們開刀,還在賠償款上討價還價,甚至明目張膽揩油。我二叔被企業逼著下崗,讓他買斷工齡。老板本以為他會迫不得已接受,但二叔使出一招讓企業無話可說。
二叔的經歷
我二叔1966年生人,今年56歲,18歲中專畢業參加工作,分配到一家國企工廠上班。上世紀九十年代,眾多國有企業面臨改革開放帶來的一系列沖擊,由于管理落后等原因一直效率低下,不得以進行重組改制,從而引起大批企業職工下崗。第一輪下崗潮開始。
我二叔上班的工廠,由國有企業轉制為民營企業,廠長憑借著過硬的關系,搖身一變成了企業總經理,廠子里的領導班子基本還是原來的人馬。我二叔是廠子里的技術員,懂技術、腦子靈,還算是幸運,被企業繼續留用了。聽二叔說車間里的很多工人都被迫買斷工齡,下崗了,連生計都成問題。
雖然企業改制重組了,但換湯不換藥,仍然是原班人馬,管理運營和人員關系還是延續了原來老國企的運作模式,國企的人情味很重,官僚做派嚴重。所以,企業改革后仍然沒有什么發展,只能是勉強維持運營。
最近幾年,老板也就是原來的廠長,年事已高,無心戀戰,就打算把企業交給兒子打理。老板兒子高中就被送到美國讀書,一直到碩士畢業回國。老板平日里上班,尤其是參加會議時,經常帶著他的兒子,為的就是把本事都教給他。
去年,老板兒子接手公司,以戰略調整為由,大幅度進行人員優化重組,要裁掉一批人,提高運營效率。我二叔不幸位列其中。人事經理找二叔談話,如果二叔同意買斷工齡,企業就可以一次性支付給他18個月工資。確實是一筆不小心數目。但是,二叔今年56歲,距離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還有4年,如果失業了,這么大歲數怎么可能再找到工作呢?人事經理如數家珍般地向二叔列出了買斷工齡的好處,軟硬兼施地逼二叔簽下解雇協議。二叔卻一不忙二不慌,他沒有立刻同意,說要考慮幾天再給答復。
二叔拿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認真閱讀,逐字逐句研究,有不明白的地方就撥打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來咨詢。
二叔從1984年進國企工廠參加工作,到2023年的今年,已經38年了。企業在1998年進行重組改制,由國營企業變為民營企業,二叔被留用,和企業重簽了勞動合同。按照新勞動關系建立之后,從1998年到2023年也有24年時間了,怎么可能只補償18個月的工資呢?
什么是買斷工齡
“買斷工齡”又被稱作“買斷身份”,是指在改革開放初期,一些國有企業在改革過程中安置富余人員的一種辦法。具體指的是國企員工為了安置富余勞動力,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補償金。之后,國企與員工就可“一刀兩斷”,企業與員工之間勞動關系不再存續。企業和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正式解除。
其實,“買斷工齡”并非是官方說法,這只是在實際操作中的具體叫法。嚴格意義來說,“買斷工齡”應該被稱作“一次性安置”或者是“經濟補償”。
但這種辦法在1995年時,國家政策就明確指出這是錯誤行為,必須予以糾正。《勞動法》中將“買斷工齡費用”正式命名,叫作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指的是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員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下崗職工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因此,現在企業如果還要采取買斷工齡的方式跟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員工要大膽地拒絕!企業想要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應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上的有關規定執行,企業該給員工的補償一分都不能少!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另外,企業如果沒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二叔本人,還需要額外支付二叔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2、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企業于1998年改制,二叔與改制后的企業重新簽訂了勞動合同,到2023年有24年了。二叔今年56歲,距離60歲退休還有4年。這種情況,企業能與他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有一條重要規定:員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即使存在以下幾種情況且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員工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都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5)、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6)、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7)、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叔與企業的人事經理協商不成,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在仲裁廳上,二叔戴著老花鏡,像小學生讀語文課本一樣,把整理好的勞動法律條款逐字逐句地讀出來,看到二叔那種認真不服輸的樣子,讓仲裁員都有些感動。最后,勞動仲裁委員根據勞動法規定,會要求企業繼續履行和二叔的勞動合同!
寫在最后
所謂的“買斷工齡”也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辦事!如果下崗職工有再就業能力,可以選擇拿著補償金走人。但是,下崗員工無再就業能力且身體不是很好的話,選擇買斷工齡相當于和企業撇清了關系,從前能夠享受的各種福利待遇,通通都沒有了。失業后自己還要出錢繳納社保,直到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之下,你首先要看一下企業很和你解除勞動關系是否合法,如果你在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企業不得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欺負年齡大的老員工,認為他們法律意識薄弱去,可以任人拿捏。所以,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可以先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尋求幫助,由勞動監察部門進行協調處理,如協調不成的,還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法的規定向當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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