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的著作權侵權案例及分析(有名的著作權侵權案例及分析2023)
近年來,我國互聯網行業發展迅猛,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顯。人民法院為了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舉措,取得了明顯進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互聯網十大典型案例,將帶我們了解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如何健康有序發展。為此,羅湖法院推出互聯網典型案例專欄,共分十期,敬請關注!
陳力等侵犯著作權罪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至2023年3月,陳力受境外人員“野草”委托,招募林崟、賴冬、嚴杰、楊小明、黃亞勝、吳兵峰、伍健興等人,組建“雞組工作室”QQ聊天群,通過遠程登錄境外服務器,從其他網站下載后轉化格式,或者通過云盤分享等方式獲取《流浪地球》等2023年春節檔電影在內的影視作品2425部,再將遠程服務器上的片源上傳至云轉碼服務器進行切片、轉碼、添加賭博網站廣告及水印、生成鏈接,后將上述鏈接發布至多個盜版影視資源網站,為“野草”更新維護上述盜版影視資源網站。期間,陳力收到“野草”提供的運營費用共計1250余萬元,陳力個人獲利約50萬元,林崟、賴冬、嚴杰、楊小明、黃亞勝、吳兵峰、伍健興等人獲利1.8萬元至16.6萬元不等。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陳力等八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追繳違法所得。
典型意義
本案是境內外人員分工合作,以境外服務器為工具,專門針對熱門影視作品,通過互聯網實施跨境侵犯著作權罪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在判決中對“信息網絡傳播行為”、海量侵權案件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做出了準確認定,對八名被告人均判處實刑并處追繳違法所得,特別是處以財產刑,彰顯了我國嚴厲制裁涉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
專家點評
當下,借助網絡的空間跨越性,犯罪分子大量采取境內外人員合作、行為分配或設施的遠程控制等方式實施犯罪,隱蔽性加大,給查處、打擊此類犯罪帶來一定困難。本案就屬于境內外人員分工合作,以境外服務器為工具,專門針對熱門影視作品,通過互聯網實施跨境侵犯著作權罪的典型案例,犯罪行為復雜,社會危害性大。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之前,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電影、電視等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他人電影、電視等作品的行為,應當視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復制發行”。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則明確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作為本罪行為之一,這對該行為的刑事違法性進行了強調,對打擊犯罪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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