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不得強制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所有公民都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這句話充分體現了法律保障公民的平等權。平等權作為中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它是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憲法對之最為經典的表述就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由于憲法的核心要旨是組織國家機關,保障人權,而人權在憲法中的體現關鍵就在于基本權利,因此基本權利這部分,是憲法的核心價值之所在。

1.平等權

所謂平等權,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給予同等保護的權利,基本內容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禁止差別對待

(3)允許合理差別

2.政治權利和自由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憲法》第3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達自己政治意思的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3.人身自由權

(1)生命權

(2)人身自由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②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③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3)人格尊嚴

(4)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

(5)通信自由和迪信秘密

《憲法》第4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社會經濟與文化權利

(1)勞動權與受教育權——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2)勞動者的休息權

(3)物質幫助權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牛刀小試】(單選)下列不屬于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基本權利是:

A.宗教信仰和自由

B.受教育權利

C.遷徙自由

D.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享有政治權利和自由、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權、人身自由、監督權、社會文化權(包括受教育權),但沒有遷徙自由。故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