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是什么,是不是從來沒有聽說過,或者是聽說過,但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國法律制定了探親假,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職工,每年享有的與父母或配偶團聚的假期。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規定: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親假申請的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探親假有多長時間?探親假具體時間是多久!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