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最新(工傷保險條例釋義及解讀)
單位給你交工傷保險了嗎?
你的工傷保險是按多少錢的標準交的?
很多人認為工傷保險離自己很遙遠,
殊不知一旦出事,
將直接關系到自己能夠得到的賠償金額。
日前,
湖南婁底雙峰縣人民法院就調解了
一起因工傷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
工傷保險費繳納標準減半,受傷后少賠6萬元?
2023年5月,原告賀某進入被告湖南某機械公司工作。2023年8月,賀某在車間操作時受傷,傷情經工傷鑒定為七級傷殘。
2023年12月,雙峰縣工傷保險局按湖南某機械公司為賀某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標準3172元/月向原告支付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賀某認為其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但公司僅以3172元/月的標準參保,直接導致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經仲裁程序無果,遂向雙峰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湖南某機械公司支付其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造成的經濟損失63136元。
未按實際工資水平申報,用人單位補足賠償差額
雙峰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湖南某機械公司雖然為賀某繳納了工傷保險,但未按照其實際工資水平申報。經查,賀某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5286元,被告是以3172元/月的標準繳納,擅自降低繳費基數,使得賀某從工傷保險基金中獲取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低于其應得數額。
即便用人單位在工傷發生后補足繳費基數,工傷保險基金仍會以工傷發生時而非補足后的繳費基數計算賀某的傷殘補助金,因被告湖南某機械公司未按照實際工資申報給賀某造成的工傷待遇損失已無法通過行政途徑補救。
經法院多次組織雙方調解,最終由被告湖南某機械公司支付原告賀某工傷保險待遇差額共計38000元。
公司不按實際工資為員工繳納社保屬違法行為,也是與《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目的相抵觸的。《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后未按規定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職工工傷保險待遇損失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本案被告降低社保繳費基數致勞動者未足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差額部分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官鄭重提醒,用人單位在給職工繳納社保時,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人力成本而降低繳費基數。
工傷待遇有哪些?
計算標準怎么定?
(一)
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
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
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
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
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
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
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
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
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
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
本人工資×7個月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下同)。
(二)
1-6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
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
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
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
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
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
本人工資×60%
說明:
1.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
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述兩金標準,根據傷殘等級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未規定統一標準,具體標準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資一定倍數計算。
《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條規定的標準如下: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五級傷殘
本人工資×24個月
六級傷殘
本人工資×18個月
七級傷殘
本人工資×15個月
八級傷殘
本人工資×10個月
九級傷殘
本人工資×8個月
十級傷殘
本人工資×6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級傷殘
本人工資×36個月
六級傷殘
本人工資×30個月
七級傷殘
本人工資×15個月
八級傷殘
本人工資×10個月
九級傷殘
本人工資×8個月
十級傷殘
本人工資×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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