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深夜

女子獨自在街上行走

遇上飛馳而過的“咸豬手”拍臀

這樣的遭遇想想就令人害怕

女子陳某于2023年4月份的一個夜晚獨自走在馬路上,突然,一名騎著摩托車帶著頭盔穿著深色衣服的男子從背后趁其不備拍其屁股一下,后該男子離開,受到驚嚇的陳某感到極度害怕,立即報了警。

然而,短短一周內,當地民警已經接到了情況相近的四起報警。順義分局當即立案,后通過調取道路監控視頻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郝某某。

郝某某被抓后,供訴自己只是百無聊賴,覺得好玩,想嚇唬過路女子,于是駕駛摩托車拍摸女性身體一下,并沒有想過猥褻女性。

然而,警方綜合考慮案發現場環境、被害人女性特點、及時報警等情況,結合被害人陳述、部分監控錄像等證據,對嫌疑人辯解不予采信,其行為已涉嫌強制猥褻罪。

最終,順義區檢察院以強制猥褻罪對郝某某提起公訴。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郝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摸一次屁股,

就要入刑十個月,

會不會太重?

律師說法:

不會!第一,他不止摸一個女性的臀部,通過不同的監控調出,他至少摸了四個。他這是摸臀狂魔啊!第二,這位女性,她是不能提防、來不及提防、不能反抗!這侵犯了她的意志,這種情況下就構成了強制。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罪】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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