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

本人 日通過(現金或轉賬)的方式向 借款 元(大寫 : ),借款期限 個月,從 日 自 日,月利率為 。于每月 日前結算利息,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

本人承諾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如到期未按時償還本息,出借人可要求償還全部本金及相應利息,如因本次借款產生訴訟糾紛,本人也愿承擔因出借人維權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擔保費、保全費等費用。

本人(及擔保人)在此確認,本人(及擔保人)身份證所載地址為法律文書送達的有效地址,以該地址郵寄的法律文書,簽收、拒收或無人簽收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

本人(及擔保人)與出借人約定,若因本次借貸發生爭議,由履行地省市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借條簽訂地:

(簽字,有擔保的約定擔保方式擔保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