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領結婚證法定年齡多大(結婚證法定年齡多大可以領)
一、法定婚齡是多少歲
我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于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我國法律對多少歲才可以領結婚證的規定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2001 年修訂婚姻法,關于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引發了許多的爭議,有人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準,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也有的人建議降低法定婚齡??紤]到1980年確定的婚齡執行情況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沒有作出修改。
所以目前領結婚證最小年齡男方為二十二周歲,女方為二十周歲。
二、結婚時虛報年齡有什么后果
(一)一般規定: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不可以由婚姻當事人隨意改變的。虛報結婚年齡主要是尚未達到法定婚齡的人多報年齡,以達到結婚的目的。也有超過法定婚齡的人少報年齡的情形。一般少報年齡發現后指出其錯誤,予以批評教育,不必追究什么責任。而那種多報年齡以達到結婚目的的行為,是同法律的相關規定相抵觸的,是法律禁止的弄虛作假行為,是騙取結婚證的行為。
(二)后果:《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 8 條規定,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本條例規 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婚姻登記機關發現婚姻當事人有 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或在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應宣布該項婚姻無效,收回已騙取的《結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 200 元以下的罰款, 這就說明,有意虛報結婚年齡,用違法手段達到結婚目的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是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的。
結婚年齡在我國是法定的,對于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來講,如果發現其中一方或者雙方都沒有達到規定的婚齡,則此時就是無法準予結婚,最終自然也不能領取到結婚證。而當前我國尚未對法定婚齡作出修改,所以還是按照之前的年齡規定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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