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夫妻雙方想要離婚,有且僅有兩種方式。

一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離婚協議書,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離婚手續。

二是訴訟離婚。夫妻一方作為原告,到被告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2023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前,沒有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所以協議離婚只要手續齊全當場就能辦理完畢。2023年1月1日后,由于法律增加了30天冷靜期的規定,所以最快第31天可以拿到離婚證。如果在提交離婚申請后的第31天至第60天沒有申領離婚證,那么視為撤回離婚申請,再辦離婚手續還要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

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呢?法官審理案件有3個月的審限期間,指從立案到出判決書不能超過3個月,但并不是說訴訟離婚需要3個月的時間。

筆者曾經代理了一起離婚案件,僅用五天的時間就幫助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

怎么做到的呢?這個案件中的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但他們的戶籍地都在新疆,由于協議離婚只能回戶籍地辦理,并且因為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至少要回去兩趟,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都比較高,女方找到筆者,詢問是否有更便捷的方式。

筆者了解情況后,建議他們走離婚訴訟程序。女方當天就簽訂委托代理手續,筆者第二天準備好起訴狀等材料,到法院現場立案,當場拿到案件受理通知書。立案后的第二天查詢到了案件的承辦法官,并取得聯系,向法官陳述了雙方都同意離婚,對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已協商一致,希望盡快辦理離婚手續的意見。法官非常支持、配合,立即電話與男方聯系,詢問男方的意見,男方說辭與我方的陳述一致,法官遂安排雙方到法院簽筆錄、出具調解書。

民事調解書相當于離婚證,雙方無需再去婚姻登記處領取離婚證。從女方咨詢律師到拿到離婚調解書僅用了五天的時間!

所以,離婚可能需要31天,也可能是3個月,還有可能是幾天,但也有人兩年多才離掉,差別在于是否都同意離婚,是否聘請了專業人士出謀劃策。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