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轉讓協議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賓館轉讓達成下列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于 年_ 月_ 日將自己經營的位于

的賓館經營使用權轉讓乙方,該賓館面積為 平方米, 間房間,轉讓也包括本樓棟的一樓。

第二條 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和房東簽訂六年合同。

第三條 轉讓后賓館現有的裝修、裝飾、設備等歸乙方。

第四條 上述賓館的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Y 元),該轉讓費包含房東押金三萬元。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首筆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Y 元),剩余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Y 元)在甲方正常協助(僅咨詢)乙方經營后3個工作日內付清。之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乙方接手前該賓館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要回賓館,否則賠償乙方雙倍轉讓費。
第七條 該賓館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特種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在內五個證件由甲方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八條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均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 由于甲方年齡較大,增加甲方兒子 為擔保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補充。對履行本協議出現的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互利雙贏的精神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提交轉讓賓館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附件:

1、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2、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3、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4、甲方和上任經營者(XXXX)之間的轉讓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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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