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權的五種情形民法典(法定解除權的五種情形 翻譯)
導讀:合同解除權就是合同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權利,它的行使直接導致合同權利義務消滅的法律后果。那么,合同解除權分幾種類型?2023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權?下面跟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合同解除權分幾種類型?
依合同解除權產生的條件不同,可將其分為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023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權?
關于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可見,解除權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為通知。
以通知解除合同。在行使解除權的方式上,在本法條中規定了當事人一方在約定解除事由或法定解除事由發生而欲行使解除權時,必須通知相對人, 合同自通知到達相對人時發生解除的效力。最終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規定,任何情形下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都只須以意思表示通知對方即可,不必通過法院判決或仲裁機 構仲裁。
其次,對通知的形式,《民法典》未作特殊要求,因此它可以包括書面、口頭或 其他形式,如國際上慣用的聲明、請求或特定情況下的傳真、電子郵件等。但為了避免產生爭議,最好應采取書面形式。對于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采取書面形式的合同,在合同解除時,也應采取書面通知的形式。不管采取哪種方式,只要通知送達對方即可發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合同解除權與撤銷權的區別是什么?
合同的撤銷權與解除權是不一樣的,撤銷權與解除權的區別:
(1)撤銷權主要適用于三種情況:
第一是適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時候(如請求撤銷因欺詐產生的合同);
第二是適用于當事人有權反悔的情形(如撤銷贈與);
第三是適用于否定債務人與第三人法律關系的情形。
(2)解除權主要適用于三種情況:
第一,相對人重大違約的時候;
第二,發生不可抗力的時候;
第三,當事人主觀條件發生變化的時候
(3)撤銷權適用于單方行為和雙方行為;解除權適用于合同(雙方行為)。
(4)撤銷權行使后,被撤銷的法律關系自始消滅;解除權行使后,合同效力原則上自始消滅,但也可以自解除之日起消滅。
(5)撤銷權是形成權,宜受除斥期間的限制。
(6)撤銷權為法定,解除權分為法定和意定兩種。
(7)撤銷權分為單純形成權和形成訴權;解除權原則上是單純形成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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