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處罰條例是哪年頒布的(計劃生育處罰條例是哪年實施的)
記者宋承翰 發自北京 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集中清理和專項審查,全國3632件“不合時宜”的計生規定需廢止或修改。12月21日發布的2023年備案審查報告披露了該數據。這些文件包括社會撫養費征收規定,計劃生育相關處罰、處分規定,以及將個人生育情況與入學、入戶、入職等相掛鉤的有關規定。目前有關方面已修改42件,廢止428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時稱,“我們還建議有關方面適時組織開展涉及計劃生育內容的黨內法規、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報告》介紹,2023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計劃生育政策調整的決策部署,確保修改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正確實施,我們組織開展了涉及計劃生育內容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推動有關方面取消社會撫養費征收規定,廢止計劃生育相關處罰、處分規定,以及將個人生育情況與入學、入戶、入職等相掛鉤的有關規定。
《報告》介紹,清理發現需要修改或者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共3632件,其中行政法規3件,國務院規范性文件2件,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43件,地方性法規57件,自治條例35件,單行條例11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決議44件,地方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3437件。目前有關方面已修改42件,廢止428件。
隨著生育政策轉向,2023年,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在此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開始著手推動清理“不合時宜”的計生規定。
據南都此前報道,沈春耀曾在一次座談會上談及,生育政策已經發生了轉折性變化,而地方有關規定,“光看文字不夠,一定要看到時代和政策的變化,從實際出發,審慎對待”。
近年來,已有多項“不合時宜”的計生法規通過備案審查被清理。例如,2023年備案審查報告提到的“超生即辭退”規定。2023年,多名大學教授以聯名信的形式就此提出審查建議,經過審查研究與溝通督促,各地計生條例相繼刪除這一規定。
今年的備案審查報告還提及了另一關鍵案例,“強制親子鑒定”。這個查處“超生”的技術手段,曾被寫入多地計生條例,亦被地方志、行政處罰文件及裁判文書所記載。目前,這一做法被認定違反憲法法律,已有多地將其從計生條例中刪除。
值得一提的是,據了解,此次備案審查除明確當地需要清理廢止強制親子鑒定的做法外,還在備案審查研究意見中援引多個憲法條文,明確“地方性法規不宜規定強制親子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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