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公司法》規定,我們逐一分析注冊公司對法定代表人的要求以及什么人不能擔任公司法人。

一、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員可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年滿18周歲的人員,可以不是股東;

(二)中國內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證;

(三)港、澳、臺及外國人員需提供護照等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外文及繁體中文需要翻譯成簡體中文;

(四)同意在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親筆簽署。

二、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能擔任公司法人的: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另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有些人因為各種原因進入了工商黑名單,但是又想創業注冊公司或者和朋友一起開公司當股東。那么,個人有過黑名單能注冊公司嗎?如果是被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話,是不可以注冊公司擔任法人的。不過,如果沒有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是可以擔任公司股東的,但還是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所以盡量不要被進入失信黑名單,公司如果確定不經營了,一定要注銷,不然以后會影響不必要的麻煩。

以上就是辦理公司注冊對法人代表的具體要求。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