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只知道欠錢不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申請執行后法院會怎么處理卻一片茫然。

今天給大家揭密法院是如何執行的。

一、受理立案

只要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就會受理立案。

立案后,會在法院的執行系統里生成案件信息(包括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姓名、住址、案號等信息)。

二、發出執行通知書

法院受理立案后,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告知案件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并要求被執行人到法院申報財產,積極履行義務。

三、進行網絡查控

法院有專門的網絡查控系統,俗稱“總對總”、“點對點”,會對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存款,網絡資金,不動產,車輛等財產信息進行查詢。

四、現場調查

法院工作人員會到被執行人的居住地進行現場調查,主要核實被執行人是否住在居住地,現場有沒有財產,收入等情況。

五、采取執行措施

通常根據上面網絡查控、現場調查、被執行人申報、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采取以下措施:

1、凍結銀行賬戶、網絡賬戶(財付通、支付寶等)

2、凍結公積金

3、凍結工資

4、凍結股權

5、查封不動產

6、查封車輛

7、扣劃銀行存款

8、拍賣財產

9、限制高消費

10、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1、罰款

12、拘留

13、移送公安偵查拒執罪

以上措施的前提是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名下有以上財產或者符合以上措施的采取條件。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有以上財產或者不符合采取以上措施的條件,則無法采取上述措施,一切等于零。

六、結案

實踐中結案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執行完畢:查到財產強制執行到位了或者對方主動履行了,事情圓滿結束。

2、終結執行:分為撤銷執行申請和和解長期履行兩種。

至于什么意思,請關注我看我的文章,里面有介紹。

3、終結本次執行程序:至于什么意思,請關注我看我的文章,里面有介紹。

4、銷案:意思是案件不在當前的法院執行了。一般是因為案件被上級法院提級執行或者指定到其他法院執行。

以上每一個流程里又有許許多多的規定和程序。如果想進一步了解,可以關注我,看我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