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答辯狀應該怎么寫(行政答辯狀圖片)
什么是行政答辯狀
行政答辯狀,是被告人或上訴人在行政訴訟活動中,針對原告或被上訴人在起訴、自訴或上訴狀陳述的事實、理由、請求,進行答復、辯解和反駁的訴訟文書。
內容和寫法
(一)標題“行政答辯狀”。
(二)首部1.答辯人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答辯人如屬法人或是組織,則應寫明單位全稱和所在地址、法人代表的姓名、職務。
2.答辯案由:應寫明對何人起訴或上訴的何案進行答辯。
(三)答辯理由和答辯意見
具體闡明自己對案件的主張和看法,以具體的事實和證據說明事實真相;抓住關鍵問題,在闡明事實真相的基礎上,準確的法律條文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書證、人證、物證,完全或者部分否定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供的事實及證據;提出自己的主張和意見,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正確裁判。
【四)尾部
包括致送機關名稱、答辯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具狀日期。
(五)附項
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書證、物證份數。
例文一
行政答辯狀
答辯人(一審被告):××市××區工商局,地址:××市××x×街××段××里××號。
法定代表人:朱××,男,系××區工商局局長。
委托代理人:趙××,男,1950年7月出生,漢族,系××區工商局副局長,現住××市××區××街××號,辦公室電話:××××xx,郵政編碼:××××××。
針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我局根據事實,依據法律,作出如下答辯。
一、上訴人所從事的經營貿易活動,違反了國家法律,與《×××××》第×條第×款之規定相違背,應當受到罰款處罰。我局工作人員在查驗上訴人與其客戶的經濟合同時,發現上訴人有違反工商法規的行為,即超越經營范圍,從事經營貿易活動。我局工作人員經過認真細致地調查,在獲取確鑿證據之后,經我局局委會研究決定,給上訴人予以相應的行政罰款處罰,并在正式向上訴人告知,并現場將處罰決定書予以送達。
二、我局的行政處罰行為合法正確,沒有侵犯上訴人的合法權。首先,我局確認上訴人違法經營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詳見調查材料)。近年來,上訴人未經工商部門許可,多次違法從事貿易活動。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到,曾向××市有關部門申請增加經營范圍的問題。其實,他們只是找到××單位一位領導,這位領導寫了一張便條,他個人認為可以經營。但這不屬他的管轄范圍內的事,況且,他的批示,又不代表他所在單位,而上訴人經營范圍問題,歸我局管理。故××領導的批示無效。其次,我局對上訴人違法經營問題,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照法律,即《×××××》第×條第×款的規定進行合法處罰,沒有對上訴人進行非法侵害。
因此,我們不能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根據以上答辯理由,我局請求二審法院依法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保證行政執法活動依法正常進行。
此致
××省××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市××區工商局
二○××年×月×日
附件:本答辯狀副本1份。
例文二
行政答辯狀
答辯人名稱:遼寧省××市××區環境保護局。
所在地址:遼寧省××市××區××街××號。
法定代表人姓名:劉××,局長,電話:××××××0
原告不服我局[20××環處字第37號環保行政處罰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原告違反環境保護法,造成環境污染的事實存在,有據可查。原告煙囪排放的黑色煙塵,給周圍居民的身體健康造成一定危害。原告所在地的四鄰,曾多次向原告提出意見,原告未予理睬,繼續向空中排放大量黑煙。我局接到群眾舉報后,也曾3次派環保監察員前去原告單位,予以制止,并讓其改進。原告不聽勸阻,仍然排放超標準煙塵。經用儀器測試。原告排放的煙塵嚴重超標,且對周圍大氣環境已造成嚴重污染。為此,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原告給予罰款處罰。原告煙囪長期排放超標準煙塵,不僅有我局的儀器測試結果在案,而且有居住在××市××區××街××段××里××號的居民王××、宋××、李××等多人證實。
二、我局作出的行政處罰,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和有關技術標準條文合法,具有充分證據作依據。根據法律的規定;行政機關在法定幅度內,作出罰款處罰,這是法律賦予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原告說我局的罰款處罰“是亂罰款”,這是對法律的誤解,對行政機關行使行政管理權的誤解。
因此我局〔20××]×環處字第37號環保行政處罰決定合理合法,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維持我局的行政處罰決定。
此致
X×省××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遼寧省××市××區環境保護局
二○××年×月×日
附件:本答辯狀副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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