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點名單位: 龍崗區坂田街道花城社區工作站

家住在深圳坂田四季花城社區的市民白女士反映,她于2023年7月搬家后,沒有主動到社區申報居住登記信息,今年孩子要報名小升初才想起。白女士認為在新址租住大半年后,社區網格員都沒有上門為其辦理登記,這是失職。對此,花城社區工作站表示,深圳實行申報義務人主動申報制度,網格員主要是上門核實信息;初步判斷白女士不符合信息更改條件,已將材料送至上級部門審核。

在同一小區多次搬家

未主動登記居住信息影響孩子入學

白女士2023年起在坂田四季花城小區租房住,過去5年在小區里換了好幾次房,最后一次搬家是2023年7月5日。搬家后,白女士沒有主動去社區登記居住信息,也沒問過房東是否有幫忙申報。

2023年5月24日,為給孩子辦理學位申請,白女士前去社區工作站打印登記信息才發現,她最近一次搬新家后的居住信息沒錄入系統,登記日期只能從2023年5月24日開始算。

而根據龍崗區2023年秋季入學政策,非深戶籍兒童租房家庭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網格登記居住備案時間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深圳戶籍兒童租房家庭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網格登記居住備案時間需在2023年4月1日前。

質疑社區網格員失職

請求更改居住備案時間

白女士表示,以往搬新家后都是社區網格員上門采集信息,或者是房東幫忙申報的,所以去年搬家后便沒有理會到登記居住信息這件事。

“我自身沒有主動申報是有責任的,房東也沒給我們申報,但是網格人員工作也有失誤吧?,F因為居住信息中斷導致孩子無法入學?!卑着空f。

為此白女士多次找到社區工作站,請求將登記日期更改到為其實際搬遷入住日期,但工作人員回復更改不了。白女士后來了解到,社區工作站人員確實無權操作更改系統,便問社區工作站能否出具紙質證明交給學校。不過,后來白女士從學校了解到,紙質證明教育部門不認可,只看系統比對數據。

6月21日,白女士到龍崗區網格辦咨詢更改居住備案時間事宜。白女士表示,區網格辦人員給的答復是:符合特殊情況可以讓社區工作站提交資料。

【部門回應】

社區網格員是否失職?

花城社區工作站:

義務人主動申報,網格員主要是上門核實信息

對于白女士質疑的“網格人員沒有上門為其登記存在工作失誤”,6月23日,花城社區工作站回復,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第七條,居住登記實行申報義務人主動申報制度。非深戶籍人員在特區居住的,申報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機構主動申報非深戶籍人員居住登記信息。

據花城社區工作站相關負責人介紹,“申報義務人主動申報制度”從2023年就開始實行了,是一項是便民利民、優化群眾服務的好措施,既可以減少網格信息員上門打擾居民的次數,信息由多次上門采集變為一次上門核實完成,進一步扭轉網格信息員上門采集信息的“被動局面”;同時減輕網格信息員日常信息采集的工作壓力,自主申報不再是人海戰術的上戶采集,只需對自主申報的信息開展有針對性上戶核查,各街道把釋放出來的人力、財力用于更緊迫、更廣泛的民生服務,該負責人特別指出,去年疫情爆發后,社區網格員防疫工作量非常大,在社區防疫一線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即使這樣,網格員也沒落下該網格任一條需要核實的信息。

“因此,網格員主要是上門核實信息,登記信息還是要申報義務人主動申報”。該負責人表示。

能否更改居住備案時間?

花城社區工作站:

已將材料送至上級部門審核

對于白女士提出“更改居住備案時間”訴求,其是否滿足更改條件呢?

根據白女士拍攝的《人員信息調查記錄表·更正信息2023年版》(試行),上面顯示有4條更正條件:姓名變更或者系統登記錯誤的,身份證號碼變更或系統登記錯誤的;原則上同一地址(同一樓內),花園小區同一地點(同房號),城中村同一樓內;因系統數據丟失、出錯或者因工作失誤導致錯誤注銷的;特殊情況經社區、街道網格部門核查屬實的,實行“一事一議”原則(錄入時間不得更改)。

白女士認為,她的情況符合上述更改條件中的“原則上同一地址(同一樓內),花園小區同一地點(同房號),城中村同一樓內”。

那實際是否符合呢?花城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回復白女士,白女士的情況不符合前三點更正范圍,而第四點也明確了“錄入時間不得更改”。

不過在白女士的堅持下,花城社區工作站工作人員還是幫助白女士試一試,于6月23日下午陪同白女士到上級主管部門提交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