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方 合 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基槽開挖土方施工工程項目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

工程范圍: 。

(一)工程單價:每立方米人民幣 元 (¥ 元)(此價格為一次性包死價格,含稅)工程量約為 立方米,合價約為:¥ 元 (大寫人民幣 元整)。

(1)此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無論何種情況下均不作調整。

(2)本工程應繳納的稅費,已折算包含在本合同單價內,由乙方支付;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相應工程款的稅票。

(3)工程完工后現場實際測量工程量(按土實方)據實結算。

(4)土方測量方法:以基槽底部最高點和坑底面的平均地平為測量標準。

(二)土方開挖技術要求簡介:

乙方從原始自然地坪標高挖至建筑物槽底設計標高(至地基CFG樁保護樁頂標高),底部及側壁必須平整,不能出現大的凸凹現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取土點取土,乙方自場地內采土并將土方運至甲方指定區域內,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開挖、運輸、裝卸、施工現場修路、土源地保護等。

(三)付款方式:基礎驗槽合格,辦理完結算后一次性付清。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與工程款相符的正式發票。

第二條 工期

(一) 按本合同約定,工期為甲方通知乙方進場之日起 天完成。

暫定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

(二) 如遇下列情況, 經甲方代表簽證后, 工期相應的順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暴雨、地震、暴雪、自然原因發生火災等)造成停工者;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第三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員 電話:

(1) 審批由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等;

(2) 按合同約定條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指定乙方的具體進場位置;

(4)監督乙方土方外運至甲方指定位置

(二) 乙方責任

乙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員 電話:

(1) 嚴格按照合同及甲方指示進行施工;保證施工現場大門口清掃有專人負責。

(2) 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施工進度計劃、設備進場計劃。

(3) 邊坡修整必須能滿足甲方要求,以保證基礎邊坡的穩定。

(4) 乙方負責挖土及運土過程中一切相關事務的處理(包括運輸道路維修、環衛部門的檢查、各種證件的辦理及費用等),甲方概不負責;

(5) 涉及到當地政府、地方環境因素以及工程過程中的所有問題都歸由乙方負責協調,發生的費用乙方自己承擔;

(6) 乙方負責對施工過程中的路面修復工作,費用不另計,包含在土方工程造價范圍內;

(7) 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指示將所運土方運至甲方指定區域,未按照甲方指示進行的,甲方對此所運土方不予計量支付;乙方不得中途倒土、賣土。

(8) 乙方有義務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凡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施工人員自身損害或致人損害),均由乙方負責。

(9) 乙方負責基槽周邊維護,直至工程總包方進場(按30天計算,若超過30天,甲方按照當地建筑物資租賃費用標準支付乙方物資費用)。

第五條 工程質量標準及檢查驗收

(1) 所挖基坑的高程、放坡、修坡及基底外工作面等需要滿足甲方要求;

(2) 土方施工嚴禁超挖,因乙方違反甲方技術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費用及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驗收

工程完成合同所約定的工程量后,由乙方提出完工報告,甲方收到乙方完工報告后組織人員進行工程驗收,對完成工程量進行計量、結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1000 元違約金。

(2)乙方采取不正當手段致使土方虛假計量的,每發現一次向甲方支付虛假計量數額2倍的違約金。

(3)甲方未能按時付款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乙方在施工期間倒土、賣土,或未將土方運至甲方指定地點,每發現一次,除賠償甲方實際損失外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次。

第八條 糾紛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