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職工探親規定(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文件)
關于探親假,現在的依據是1981年《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及其實施細則。隨著時代發展,實施細則中部分條款已難以適應當前國家的發展,例如細則第三條,“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在現在發達的交通條件下,國內幾乎都可以實現“在公休假日團聚”,但實現的代價就是“趕場子”,極端條件下甚至僅僅滿足一夜和半個白天,其他的時間都在路上。這實際上讓異地工作的職工沒有充足的時間感受家庭和親情的溫暖,難以利用回家的時間充分休息,也不利于返崗后的工作。我本人和父母、配偶長期分居三地,每一次奔波都讓我心力交瘁,單位也因不滿足條件而不批探親假,近兩年由于疫情原因更是難以與家人團聚。(12月8日 人民網 )
看到這則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的留言,筆者不禁也發聲:探親假制度“太老了”,當需改一改。
目前,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達2.64億。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顯示,空巢老人人數突破1億??粘怖先藷o人相伴,獨身老人形單影只,“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成為不少單身老人的生活寫照。 “我最無助的時候:你爸躺在地上,而你卻在通訊錄里”,一篇關于空巢老人的報道戳中了很多人的淚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赐蛘邌柡蚶夏耆恕S萌藛挝粦敯凑諊矣嘘P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倍聦嵣显S多異地就職的干部職工沒有享受過探親假。《法制日報》記者曾隨機詢問了20多名在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工作的朋友,其中只有1人享受過探親假,超過80%的受訪者不知道自己還有這種權利。中國步入老齡化社會的步伐在加快,無論從關愛老年人的角度,還是從執行法律的角度,認真落實探親假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孝敬父母不能等,游子回家步匆匆。作為一位老齡工作者,筆者期待有關部門抓緊調研,盡快出臺符合當前實際、操作性強的探親休假規定,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讓“常回家看看” 有更多的法律保障,將職工“回家探親”的權益落到實處,讓異地就職的干部職工也能夠兼顧家庭、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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