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福建修改計生條例的通知(關于福建修改計生條例的決定)
湖南益陽一男子與前妻離婚4個月后,前妻生下二孩。8年后,當地衛生健康局認定該生育二孩行為為政策外生育。
近日,這張違法生育的通知在各大網絡平臺流傳。
通知顯示,該男子與前妻2023年3月離婚,當年7月前妻生下一名男孩,而這張違法生育通知是2023年4月由益陽市赫山區衛生健康局下發。
通知要求男方于2023年4月29日前向赫山區衛生健康局提交女方所生政策外二孩非自己親生子女的確鑿證據,逾期不提交證據的,將依法推定其子女為前婚配偶的親生子女,將對男方按違法生育處理。
4月17日,湖南省益陽市通報“男子前妻生二孩9年后被通知超生”一事。通報稱男子何某某系被實名舉報,接到舉報后,赫山區衛生健康局書面通知被舉報人何某某協助調查,工作中存在行文不嚴謹、程序不規范等問題。
2023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政策前生育二孩但未受到處罰的家庭,在二孩政策實施后是否該被追罰,一直沒有定論。不少被追罰的家庭,起訴至法院。一些法律人士認為,《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后,衛計委再對已生二孩家庭進行處罰已沒有法律依據。
2023年3月,福建省通過了新修改的《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福建省計劃生育協會常務專職副會長阮詩瑋說:不用再糾結“全面兩孩政策前生了二孩”要不要罰款了,此前已有處理的,就按原處理執行;還沒處理的,就按新條例執行,就不用罰了。如果是三孩的話,那就要處罰了。
隨后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對于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并已經依法處理的,應當維持處理。尚未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的,由各省按照實際情況依法依歸進行處理。
在實際訴至法院的案例中,也有不同的裁判結果。
案例一:
江蘇省睢寧縣高作鎮的仝剛、唐保桃夫婦于2023年6月17日生下二孩,在“二孩”政策出臺之前,但當時沒有被征收撫養費。但在2023年5月23日,仝剛、唐保桃夫婦卻收到《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兩人合計被征收社會撫養費104584元。因不服此決定書,他們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二審,仝剛、唐保桃夫婦均敗訴。
案例二:
湖南省茶陵縣衛生健康局2023年5月向一個“政策前二孩”家庭征收31200元社會撫養費,該行政決定因“事實不清,程序不當”被一審法院撤銷,茶陵縣衛健局提起上訴,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株洲中院認為,涉案行政決定適用的法律條款已失效,在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發生變化的情形下,仍以違法生育二孩作出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不具有現實必需性,與國家現行法律和政策亦不相符,同時不能起到積極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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