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排查的原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要求)
為及時發現和化解學生中存在的各類矛盾糾紛,把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的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科學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重點是防患未然。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理得好”,采取各種有效手段,實現“小矛盾不出班,重大矛盾不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二、排查方式
1.加強廣泛宣傳教育,鼓勵學生自報和舉報。
2.采取“職能處室查全校、年級部查本年級、班主任查本班級”三線并進的方式,做到排查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力求全覆蓋不遺漏任何一起矛盾糾紛。
3.采取“明查與暗查”相結合。明查采取走訪、問卷調查;暗查通過學生安全信息員摸排信息。
4.加大排查密度,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
三、工作目標
1.全面掌握學生各類矛盾糾紛的狀況和可能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潛在的矛盾糾紛;
2.集中化解矛盾糾紛,切實消除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3.防止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惡性民轉刑案件、個人極端事件。
4.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認真進行梳理和分析,分門別類地逐一登記、建檔,逐件調查處理,明確專人負責,規定化解時限。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切實把工作責任落到實處。做到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隱私,對排查出的“問題學生”實施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導幫扶。
3.針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和突出隱患,要及時反饋,不得延誤,進一步落實人員、措施、責任、時限、預案,努力化解矛盾糾紛。
4.對排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召開會議,分析原因,制定對策,加大調處力度。
5.杜絕隱瞞問題不報或發現問題不處理,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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