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交通的快速發達,跨省結婚已成為常事,而在結婚后,很多人會將戶口遷往男方家,但對于跨省遷戶口,很多人不知道怎么辦,那跨省遷戶口需要什么手續?要本人去嗎?

一、跨省遷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1、遷入手續:

(1)準備好相關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準遷手續。

(2)當事人可持《戶口準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3)當事人持戶口準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2、遷出手續

(1)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

被大、中專學校錄取的新生,要求遷出戶口的,可持學校《錄取通知書》和本人家庭《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2)投靠、調動等原因要求遷出戶口的人員

因投靠、工作調動、購房等情況要求遷出戶口的,應憑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出的《戶口準遷證》,同時攜帶遷出人的《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二、跨省遷戶口要本人去嗎?

可以由他人代辦。戶口遷移中涉三個環節,其中前兩個環節即辦理準遷和遷移證手續時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別人代辦,但最終一個環節即持遷移證入戶環節最好本人前往辦理。

三、跨省遷戶口怎么遷?

被批準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后再憑《準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配偶戶口簿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遷戶口所需資料: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后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