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婚姻法房產新規定(2023年婚姻法房產婚后加名)
根據民政部給出的數據顯示,在2023年時,全國平均離結率高達43.83%,這就意味著有100對戀人結婚的同時,就有44對夫妻選擇離婚,可謂是非常高昂的離結率。而在一季度當中東北三省包攬了前三甲。其中吉林省結婚登記23325對,離婚登記16679對,離結率高達71.51%;黑龍江省結婚登記23551對,離婚登記15817對,離結率高達67.16%;遼寧省結婚登記33635對,離婚登記22142對,離結率高達65.83%。
從這當中我們可以看出,現在的離結率確實非常高,很多人看著都難以置信。我國2023年平均離結率已經高達43.83%,這意味著每年有多少人離婚?相信大家應該有了一個概念,已經超出了結婚人數的四成!《圍城》里有句話說:“愛情多半是不成功,要么苦于終成眷屬的厭倦,要么苦于未能終成眷屬的悲哀。”
為什么現在離婚的人越來越多了呢?很多人也因此展開了爭議。比如說有些人覺得離婚是因為生活太過枯燥,也有些人說,離結率太高是因為生活壓力太大。但不管怎么說,這個事實是真實存在的,而且對于一些夫妻來說,離婚后,為了分割財產也是鬧得不可開交。
尤其是對于房子來說,更是夫妻爭搶的主要目標。因為現在的房價太過高昂,使得房子占據家庭財富的比例也比較高,對于一般的家庭來說,房子占據家庭財富的70%,也正因為如此,即使離婚了也要爭奪房子的歸屬,甚至不惜打官司。曾經同床共枕的夫妻,離婚時卻為了房子而撕破臉皮,甚至大打出手,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但不管怎么說,房子是堅決不能讓步的。大家都知道,現在結婚沒有房子是不行的,可以說房子就是結婚的門檻,只有買房后,才有資格走進婚姻的殿堂。而有些家庭為了買房,也是掏空了“六個錢包”,而且背負著三十年的房貸,透支了未來三十年的消費能力。可以說為了房子,已經付出了半輩子的積蓄。因此,對于房子而言,是一個家庭當中最重要的財富。
但對于很多人來說,并不清楚我國的規定,導致房產證上沒有自己的房子,也就沒有選擇分割房產,實際上這是不正確的。而從今年開始,《民法典》正式開始實施了。讓我們來看一下,離婚時分割房產時有哪些規定。
第一: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的,無需分割
所謂的婚前個人財產,就是結婚前自己的財富。對于房子來說,也有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區別。對于個人婚前全款買房的,而且房產證上是自己的名字。對于這樣的就屬于婚前財產,是無法分割的。我們來打個比方,比如說小明年輕有為,在結婚前已經為自己全款買了一套房子,而且房產證上只有自己的名字,結婚后,房產證上依舊只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對于這個房子來說,就屬于小明的婚前財產,離婚時是無法分割的。
還有就是我們生活中非常常見的一種,一方婚前付首付,結婚后雙方共同還房貸的情況。我們來打個比方,比如說小明在結婚前,首付買了一套房子,結婚后,房產證上依舊只有自己的名字。對于這樣的現象,這個房子的歸屬權依舊在小明手中。如果要離婚的話,小明的首付部分是屬于小明的婚前財產,對于結婚后還房貸的這部分錢,是需要夫妻雙方平均分割的。一般就是小明占有房子,而補償另一方還房貸部分的資金。
第二:屬于婚后共同財產的,平均分割
婚后共同財產也非常好理解,就是兩個人結婚后,在婚姻續存期間,雙方的收入都屬于婚后共同財產,無論是哪一方掙得多,哪一方掙得少,離婚時,都說需要平均分割的。而對于房子來說,存在兩種現象。
第一個就是小明婚前全款買房,或者是首付買房,但婚后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這個行為就會被認定為自愿贈與,這個房子也就屬于婚后共同財產。對于這樣的情況,如果要離婚的話,無論這套房子是小明全款買的,還是首付買的,都需要和另一方平均分割房產。
第二個就是婚前沒有買房,結婚后雙方共同努力下,買了一套房子。對于這套房子來說,就屬于婚后的共有財產,這個非常好理解。但容易出現這樣的事情,比如說小明的收入比較高,他和妻子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的,所以小明在婚后買了一套房子,并沒有用到妻子的錢,而且在房產證上只寫了自己的名字。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就不愿意給妻子分割這個房產,在小明看來這個房子是用自己的錢買的,而且房產證上只有自己的名字,所以這套房子應該和妻子無關。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在婚姻續存期間,雙方的收入都是屬于婚后財產,無論是各自保管的收入,還是放在一起保管,都無法否定這是婚后共同財產。所以對于小明婚后買的這一套房子而言,也是屬于夫妻共有的,即使沒有寫上妻子的名字也一樣。因此在離婚時,這個房子應該被平均分割。
第三:父母給予、繼承的房子根據情況而判斷
在生活當中,有很多年輕人收入不足,即使在結婚后,依舊沒有買房。而對此,父母給年輕人買了一套房子。我們就按照這個基礎,來打個比方,比較方便理解。小明的父母給小明全款買了一套房子,而且房產證上只寫了小明的名字。那么這個房子就屬于小明的個人財產,即使是在婚姻續存期間也是如此。如果說首付買房的話,小明和妻子一起還房貸,那么離婚時,要補償給妻子還房貸時的資金。這個和上面我們所說的婚前首付買房,是一個道理。要是父母送給小明一套房子,而且這套房子上面寫的是小明和他妻子兩個人的名字,那么這個房子就是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需要平均分割。
而對于繼承的房子來說,也是相差不大。如果這套房子在繼承的時候,沒有明言要求被一方繼承,那么這套房子就屬于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離婚時,也是需要平均分割的。要是被繼承人指名要求讓其中一個人繼承,比如說指名讓小明繼承,那么對于這個房子來說,就屬于小明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是無法被分割的。
對于房產來說,一直是人們離婚時爭搶的目標,很多曾經的夫妻也為了房子撕破臉皮。對此而言,可以多了解一下關于離婚時分割財產的一些規定,避免自己離婚的時候,變得一無所有。尤其是對于女性來說,更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畢竟要是離婚的話,這么多年的青春就浪費了。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