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動產登記是什么意思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系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人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李克強2023年11月12日簽署第65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6章35條,對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登記程序、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等作出規定。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二、不動產登記有什么好處

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對于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業、方便群眾,具有重要意義。根據物權法第十條規定,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并授權行政法規對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作出規定。制定出臺條例,通過立法規范登記行為、明確登記程序、界定查詢權限,整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記職責,實現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