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冬天,我和林晚辦了離婚手續,房子還是原來的房子,但法律上我們成了陌生人。她住主臥,我睡次臥,吃飯時各用各的碗筷,連衛生間都分左右兩邊用。離婚協議寫得清楚,房子歸我,我付她錢,她可以住到找到新房子為止。

頭兩個月我挺自在。不用等她煮夜宵,加班到幾點都行,臟襪子隨便扔。她早上七點準時澆花,給我留份冷掉的早餐,有時候是煎蛋配面包,有時候是燕麥粥。我們偶爾在客廳碰面,點點頭就走,像兩個陌生人。

直到有天早上,我刷牙時發現她那邊換了條灰色毛巾。以前她用的都是米白色,而且毛巾帶著股草木味,像是剛割的野草混著泥土。我盯著那條毛巾看了會兒,沒問她哪里買的。

后來我注意到她房間常放探戈音樂。以前她聽輕音樂,現在總放些節奏快的曲子,聽著像外國舞曲。有次半夜我起來喝水,聽見門縫里漏出歌聲,聲音纏纏繞繞的,和她平時性格不太像。

冰箱里的菜忽然多了些我不認識的蔬菜,我的襯衫開始出現在衣柜里,雖然我從沒說過要她幫我熨。她書桌上的馬克筆換了新牌子,我猜是她自己買的,但筆桿上貼了張紙條,寫著“謝謝”。

上個月她開始晚歸。有天凌晨兩點,我聽見鑰匙轉動聲,她換了身衣服,頭發有點亂。我假裝睡著,聽見她輕手輕腳進房間。第二天早飯照常在桌上,水果切得和平時一樣整齊。

上周我發現她手機殼換了,背面印著某個酒吧logo。那天她回來得特別晚,我路過她房間時,門縫里透出燈光,隱約看見個陌生男人的皮鞋。我沒敲門,回自己屋繼續看圖紙。

現在我們誰都沒提搬走的事。她繼續澆花,我繼續加班,冰箱里永遠有新鮮蔬菜,我的圖紙總被整理好。只是偶爾半夜,我會聽見她房間傳來那陌生的音樂聲,像根細線纏在心頭。

日子還在繼續,只是那張紙的存在,讓一切都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