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與用工單位雙方之簽訂的勞動合同受我國法律協調和約束,在勞動者入職前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在條款中具體規定工作年限。那么企業勞動合同一般幾年一簽?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法律快車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企業勞動合同一般幾年一簽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必須要以書面形式確立來,不能進行口頭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流程是什么

(一)起草勞動合同書。

(二)對勞動合同必備條件雙方應協商一致,然后填寫。

(三)雙方簽字、蓋章。

(四)用人單位和勞動都各拿一份。

三、企業怎樣解除勞動合同

制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組織,因此,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發揮工會的作用以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會,就能使工會及時發現單位違法解除、侵害職工權益的情況并予以制止。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由上可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隨著勞動合同的到期而終止,一般合同不會自動續約,需要勞動者和單位自行協商。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企業勞動合同一般幾年一簽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